【財新網(wǎng)】(記者 鄭麗純)廣州市國企廣州萬力集團原董事長付守杰利用職務便利,在2006年至2017年間,非法收受四名行賄人賄送財物累計1072.32萬元,構(gòu)成受賄罪。今年7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付守杰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萬元。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此案相關(guān)刑事判決書,披露了上述案件。
判決書披露,付守杰受賄行為主要發(fā)生在廣汽集團(601238.SH/02238.HK)任職期間。他收受賄賂,幫助經(jīng)銷商福日汽車和龐大集團(601258.SH)開設廣汽本田4S店;以及幫助工程公司中標廣汽三菱汽車廠房工程項目和萬力集團工程項目。